为了打破群众打官司难的困境,为了让调解、庭审达到更好的效果,也为了结案后可以让当事人放心,营上法庭立足司法为民的目标,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下村送达、下村庭审、下村回访,深入纠纷现场,驻足村间路旁、走到田间地头、进入百姓家中这些当事人最为便利的地方办案。
下村送达显民情
法庭工作难,难点在送达,这是每一个法庭干警的普遍感受。营上法庭对于法庭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将不同村委会的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利用司法所、村委会干部了解社情民意、风土人情等优势,下乡送达时提前与他们联系,邀请他们陪同送达,既能快速找到当事人,又能通过他们做工作。同时,对于距离较远,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人民群众,营上法庭经常每周抽出一天,向当事人集中送达,时常放弃午休时间,甚至“迎着晨曦出门,踏着星辰回庭”在送达,只为及时的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充分保障了他们的诉讼权益,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公正。
下村开庭接地气
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惠及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营上法庭对于当事人系老、弱、病、残等确实不便到法庭开庭的案件,营上法庭主动到案件发生地和当事人家里就地开庭;对于离婚纠纷、赡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农村多发案件,法官也尽量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答疑,就地释惑,让群众直观的了解审判活动,在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同时,又充分发挥现场办案的宣传教育作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育人,受到了当事人及旁听群众的热烈欢迎。
下村回访架心桥
一直以来,营上法庭有计划、有重点的对一些老人赡养、子女抚养的案件进行“回头访”“一案一访”,访矛盾纠纷是否得到彻底化解,访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满意,访当事人有哪些实际困难亟待解决,访赡养义务、抚养费用支付等是否落实到位。通过案件的下村回访,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彻底化解矛盾,确保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蓝天。
只有我们的身子沉下去,法院的公信力才能升上来。通过“三个下村”的办案模式,使法庭的工作重心向下移、脚步往下走,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了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提升了群众对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