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诉,我有所应。派出法庭作为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细胞单位,贴近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为进一步落实派出法庭的司法为民目标,富源县人民法院营上中心法庭推行六项司法为民举措,贴心服务基层群众。
一、切实抓实“一次立案”制度,让群众立案少跑腿
一次能立案的案子,不能让当事人跑两次。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案件,当场予以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现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原因、所需材料等,切实解决群众“立案”难的困扰,让当事人少跑冤枉路,极大节约了当事人花在立案路上的时间。
二、牢固树立“两个注意”意识,强化司法人文关怀
对于群体性案件要特别注意,要深入一线,直面矛盾,因情施策,对症下药,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全力做好当事人的安抚及释法释疑工作;对于涉老、涉幼的案件要格外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尽可能满足其诉讼请求,同时也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孩子卷入离婚案件的漩涡中受到伤害,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三、积极推行“三个当天”模式,提高案件审理质效
积极推行当天将受理案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当天通过系统分案并移送承办法官,能当庭调解的当天结案的工作模式。通过“三个当天”模式,解决了案件久拖不分的问题,使当事人当天就知道承办法官是谁,可以提前与承办法官沟通,有助于承办法官有充足的时间深入了解案情,使案件的审理更有效率和质量。
四、自觉践行“四个坚持”要求,培育群众司法满意度
坚持行为规范,日常工作自觉规范着装上岗;坚持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坚持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自觉将审判流程社会监督下;坚持便民为民,提供热水、纸张等便民用品,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活动。在规范践行司法活动中,不断培育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五、用心落实“五个一样”原则,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用心落实生人熟人一样,公民法人一样,外地人本地人一样,干部群众一样,标的大小一样的办案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服从事实,服从法律,司法审判不因事而异、因人而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子、诉讼环节,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深入抓好“六个到位”作风,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深入抓好诉讼风险提示到位,举证质证到位,热情服务到位,沟通调解到位,答疑释惑到位,信访接待到位六个到位。通过庭前注重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树立合理诉讼预期,庭审中确保质证环节全面到位,庭后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让案件真正达到“案了事息人和”,让群众满意而归,使法律在群众心中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