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富源县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监察员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县纪委驻法院纪检组长叶波坤同志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和2020年新聘任廉政监察员及纪检监察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监察室主任李光俊同志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
朱亚玲同志宣读《富源县人民法院聘任2020年廉政监察员的通知》,并领学《富源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工作方案》。
李欣同志就廉政监察员工作具体业务进行了讲解。
徐海山同志对新聘任的廉政监察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并指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是为了很好的加强和改进全院各项工作,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义非凡”,要当好“防疫员”、打好“防疫针”、筑好“防疫墙”,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坚守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严肃纪律规矩;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
四是练就过硬本领,提升监督效能。
叶波坤同志针对院长提出的四点要求,结合2020年廉政监察员工作提出六方面的希望:一是要有荣辱与共的责任担当;二是要有铁面无私的斗争精神;三是要有守正立身的过硬责任;四是要有治病救人的防控理念;五是要有逆境重生的坚强意志;六是要有只争朝夕的时代气息。
会后,新聘任的廉政监察员表态纷纷表示,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积极主动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