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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家贼难防!富源一女子盗窃自家财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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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孔垂刚  发布时间:2019-11-21 16:19:08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可是对于家贼来说,就真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了!家住富源县大河镇刘家村的荣某放在家里的40000元钱被偷了,藏的这么隐蔽怎么会被偷呢?一查竟是其嫂子何某搞的鬼!究竟是怎么回事?

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案情介绍

富源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随即赶到被告人何某家中,在民警调查案情过程中,被告人何某陈述:“我家被贼偷了,我还从小偷手中抢到31900元。”民警听到这里疑惑了,办案民警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发现被告人何某的陈述漏洞百出,有许多事情说不清楚,经办案民警详细询问并通过侦查发现,原来这是进了家贼,贼喊捉贼了。最终被告人何某承认,其于2019年3月27日将其小姑子荣某放在家中的40000元钱拿走,后担心被发现,且金额较大,便报警谎称家中被盗且还在所谓的“小偷”手里抢到31900元(该笔钱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并返还受害人荣某)。

 2019年10月22日,公诉机关依法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富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同时被告人何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取得荣某的谅解,综合被告人何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情节,判决被告人何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并且退赔被害人荣某8100元。

有句话说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更不要抱任何心里侥幸。要相信幸福生活是靠诚实劳动来获取的,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切勿乱伸手,伸手难回头;

法网终不漏,后悔再无用;

人财皆两空,自由亦难保。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梦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