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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红法庭一天成功调解两件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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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兵  发布时间:2019-09-17 16:26:15 打印 字号: | |

2019年9月17日早上,法庭负责人肖峰同志急匆匆的跟法官助理王兵说:“刚才接到补木村委会宴宏伟书记的电话,今天他们要调处两件信访案,邀请我们参与调解。我要去镇上开会,没有时间,只有你去了。你通知一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成员单位一起去”。依照法庭负责人肖峰同志的安排,法官助理王兵及时联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来到了墨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墨红中心法庭工作室。

纠纷一:2018年1月20日云南省某煤业有限公司征用了补木村委会李某某家的6.629亩旱地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用前该片土地被代某某耕种管理并种有魔芋,现因矿方堆放矸石致所种魔芋掩埋,多次协商未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村民代某某多次到墨红镇信访办上访。

纠纷二:墨红镇补木村委会李某某家居住的房屋坐落在富源县墨红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矿区范围之内。由于煤矿开采导致李某某现居住的房屋墙体局部开裂,地基部分下沉,存在居住安全隐患,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村民李某某多次向墨红镇信访办、富源县信访局上访。

针对纠纷一,煤矿坚持魔芋补偿属于征地补偿协议中“树及其他补偿9775.00元”的补偿范围,煤矿不应该再补偿。村民代某某则坚持在征地时他提出了地里他种了魔芋,魔芋补偿没有写进协议。本争议焦点在于村民代某某种植的魔芋是否在征地之前,征地时双方是否对魔芋补偿问题列入征地补偿协议内容。在调处过程中,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了通知征地时煤矿参与征地的工作人员和村民代某某对质的建议。经过核实,煤矿工作人员确实征地时说过在魔芋收割之前他们堆放的矸石压不到魔芋的地块,魔芋补偿问题没有写入协议内容。最终根据双方确认的魔芋地块实有亩积、通常产量和市场价格等因素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针对纠纷二,煤矿对提出村民李某某家居住的房屋因煤矿开采造成房屋受损的事实认可,但提出了煤矿资金困难的理由,同时坚持要参照该村其他农户2013年前的补偿标准进行赔付,还要求分期付款。村民李某某则坚持要根据现有建房市场行情要求煤矿一次性支付。村民李留华同时提出了担心协议签订后煤矿赖账,要求参与处理纠纷的工作人员担保,并要求将该内容写入协议。很明显,村民李某某信访多年纠纷没有得到解决,他的内心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了,才提出该项请求。在场的工作人员都很为难。法官助理王兵洞察出了村民李某某的心思,遂即向李某某解释了今天纠纷处理将以富源县墨红镇人民调解委员的名义制作调解协议书,法院将对该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若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可以依法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村民李某某终于放下心来,同意继续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经过一天从早9:00至晚7:30,在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齐心协力、耐心细致的工作热情努力下,两起信访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这是墨红法庭近年来不断强化多元、和谐的理念,充分运用设在法庭的“墨红镇诉调对接工作站”、“墨红镇诉讼服务工作站”、“富源县墨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墨红中心法庭工作室”平台,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立足诉讼源头,强化对外联动,凝聚各方合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又一成功案例。

法庭将继续不断强化多元、和谐的理念,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纷争,平衡利益冲突,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司法目的。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梦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