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富源法院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09件、审(执)结4608件,同比分别下降1.38%、上升0.70%,员额法官人均年办案130件以上。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侵犯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多发犯罪,保持对涉黑涉恶、故意伤害、毒品犯罪、两抢一盗、职务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93件、审结281件,同比分别下降23.10%、20.20%。判处被告人332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36人、缓刑114人、拘役32人、免予刑事处罚3人。坚持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公开审理了中安街道厦格社区陆雄会、李应良贪污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补助资金一案(该案系县监委移送的首例案件),严厉惩治扶贫领域涉民生犯罪;依法公开审理了张大胜等12人恶势力犯罪案,坚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公开审理了伍良万等10人涉“善心汇”系列传销案件,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是妥善调处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共生
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有机结合,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887件、审结2769件,同比分别下降3.41%、0.65%,调解(撤诉)1621件、调(撤)率为58.54%。发挥审判团队优势,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依法集中审理了“富源县住建局诉廉租房住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荣华果等人诉后所胜华医院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曲靖市双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陆良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系列典型案件。在完善劳动争议、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家庭家教家风”时代主题,持续推进完善家事审判部门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婚姻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服务等制度;宣传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签发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以审判案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三是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促进社会诚信友善
严格对照“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时间表、路线图,执行工作核心指标均达到第三方评估考核标准。按照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攻坚决战部署要求,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深入推进“规范执行”“阳光执行”,着重解决内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扎实开展执行攻坚“利剑行动”“云岭总攻”“冬季行动”和“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用好用足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搜查、信用惩戒、罚款、拘留和判处刑罚等强制措施,着重打击外部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全年收案1829件、执结1558件,同比分别上升7.02%、8.42%,其中实际执结1113件、终结本次执行结案445件,实际执结案件同比上升58.77%(接近2016年和2017年两年实际执结案件的总和);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同比下降40.42%,终本案件办理从程序和实质上得到彻底规范。执行到位标的额1.96亿元(超过2016年和2017年两年执行到位标的额总和),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4人,拘留41人,移送拒执罪4案5人次,限制高消费2107人次,网络司法拍卖32次、成交23件、成交额2003.03万元、溢价率20.2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06.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