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祖发, 调研员刘建刚,民事团队及立案庭负责人一行十人到富源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并召开了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富源法院党组班子、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及各法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李祖发副院长首先肯定了富源法院近年来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随后全文宣读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学红对全市两级法院“发改”情况分析报告所作的批示内容,并着重对富源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不断更新审判理念。要认真学习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关心国家大政方针走向,让民事审判案件顺乎民意、关乎民生,切忌“人在十九大后,思想却停留在十八大前”,判出不合情理的案件;
二是要守规矩,强监督,保证人案不出问题。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在保证主审法官独立承办案件的同时,院庭长要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让专业法官会议咨询机制成为常态,为疑难复杂案件“把脉”,形成法官专业会议纪要,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法律既然设立两审终审制度,办理重审案件就要守规矩,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切忌我行我素;
三是敏感案件要绷紧“扫黑除恶”这根弦。民事审判中,要依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排查黑恶线索并积极移交甄别,特别要注意区分“套路贷”刑事犯罪与“高利贷”及其它普通民间借贷之间的差别,依法妥善处理好这类案件。
李祖发副院长还对法律关系(案由)确定、防止虚假诉讼、清理长期未结案、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规范送达程序等工作作了要求。中院民事团队及立案庭负责人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就立案及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分享了工作经验,提出了具体的案件指导意见。
最后,富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对李祖发副院长一行莅临指导富源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表示了诚挚地感谢。他要求,各位民事法官要认真学习,消化运用,虚心求教,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提高政治站位,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认真排查移送涉“黑恶”案件线索,积极关注了解国家政策走向,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为营造富源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努力,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民商事纠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