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上午,富源县人民法院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安排部署会,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同志及党总支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机关党总支书记叶波坤主持。
2019年3月,按照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富源县人民法院将院机关19个部门重新整合组建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总支)、综合办公室(法警队)等8个机关内设机构和营上、富村、黄泥河、墨红4个中心法庭。
2019年4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调整2018年“支部建在团队上”的思路,坚持“支部建在庭上”的原则要求,对党支部进行重新划分编排,并按组织程序对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会议首先由叶波坤同志对2016年“基层党建推进年”、2017年“基层党建提升年”、2018年“基层党建巩固年·支部规范建设年暨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机关党建工作作简要总结,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全院党务工作者和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造了“面向群众的诉讼服务中心、面向党员的党建服务中心、面向法官的法治文化走廊”的“两中心一走廊”党建品牌,成为全县乃至全市的机关党建示范点、观摩点,尤其2018年机关党总支和下设11个党支部全部创建为“规范党支部”,并推荐申报第九党支部(黄泥河法庭)和第十党支部(墨红法庭)为“示范党支部”、机关党总支为“模范党总支”。同时对2019年“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暨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的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作安排。
会上,院扫黑办副主任、第五党支部书记吕发富同志对基层党组织的“扫黑除恶”工作作安排,并对执法办案中的问题线索排查提出相关要求。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同志对新一届总支委员和党支部班子成员表示祝贺,对各位党务工作者的担当作为表示感谢,在肯定近年来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对全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深化学习强素质。作为党务工作者应自觉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加强对《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党务能力。
二是履职尽责强担当。各支部书记要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时刻牢记入党时的承诺与誓言,牢记自身分别作为公民、党员、党务工作者和法院干警的四个身份,牢记使命和职责,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期盼。
三是正气正能强精神。各支部书记要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保发展”的党建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团结和带领好本支部的党员同志和非党法官干警,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提升组织力,促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
四是率先垂范强引领。各党务工作者要带头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正人先正己,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自己先带头做到,要求普通党员不做的自己带头坚决不做,自觉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监督、教育、管理好本支部的党员。
党总书记、院长与新一届的党总支委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