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就是需要我们以雷霆之势,打出执行的声威和效果!”4月22日下午,富源法院执行局召开集中执行“雷霆行动”动员会暨执行工作安排部署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参加会议并作相关要求。
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富源法院决定自2019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执行“雷霆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的目标是:
2018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除因法定事由外,全部依法执行完毕;
2019年新收执行案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六个月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到位;
2019年4月15日前受理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按照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严格审批手续后采取程序终结。
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耿济民就此次行动的目标、阶段性措施、主要手段、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的介绍和安排,并就富源执行指标数据靠后的原因作了分析,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同时强调各执行小组之间要注意协同配合、时刻要注意规范执行和廉洁执行。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翔就完成好此次行动需要做到的12个集中行动一一做了分析,将任务分解到人、到组,同时要求执行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规范言行举止,注意细节问题,从形式到实质都要规范起来、专业起来。
最后,徐海山院长为此次“雷霆行动”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全体执行工作人员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目标虽已完成,但是执行工作切不可有懈怠的心理,反而要更加鼓足干劲、保持精气神,继续以昂扬的斗志认真对待每一项执行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全力以赴。要以“雷霆行动”的开展为契机,搞清并对标行动目标,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要注意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员额法官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创新执行方法和手段,全力以赴打好此次“雷霆行动”攻坚战。
三是抓好结合,全面进步。全院要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无缝对接,把执行与审判、调解、保全等环节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同时提升执行人员的精神状态,确保各项核心数据指标稳步上升,取得全面进步。
富源法院院党组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实了多名综合素质过硬的员额法官到执行局,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执行局大力支持,全面提升富源法院执行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助推执行工作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