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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调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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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兵  发布时间:2019-04-26 09:56:11 打印 字号: | |

墨红中心法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强调,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体系建设。自2018425日中共墨红镇委员会、墨红镇人民政府在墨红中心法庭成立了墨红镇诉调对接工作站及诉讼服务工作站以来,墨红中心法庭进一步积极加强探索基层矛盾化解规律,丰富化解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化解方式解决纠纷。 

201946日下午1710分左右,在墨红镇某村委会一学龄儿童在某公司生产用水的水坝上玩耍,不慎跌入水中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后孩子父母用棺木将死者装置于水坝旁,向该公司索取巨额赔偿。孩子父母和该公司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达成协议。



为能够妥善处理此次事件,墨红中心法庭积极联合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信访办、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诉调对接中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到该村委会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多方调处,妥善地解决了此事。



2018年以来,富源法院墨红法庭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参与、司法推动、便民利民”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搭建诉调对接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有效化解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推进法治墨红建设。“枫桥经验”正在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结出新的硕果。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梦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