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层层安排部署“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
富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就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作动员讲话,并带领全院干警对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开展活动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富源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学习。
徐院长指出,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是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全院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切实纠正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使干警队伍精神面貌和纪律作风呈现新气象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促进管理水平改进提升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
全院干警要紧扣活动目标任务,根据最高院和省、市法院的部署要求,针对本院实际查摆出的关于政治建设、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机关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监督执纪、风险防范等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采取有效举措,逐条逐项将问题整治到位,推动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徐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放在心上。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一项重要安排,要把整治活动当作当前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把思想统一到省高院、市中院和院党组的要求部署上,以优质司法服务切实回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二是扛在肩上。紧紧抓住“人”的关键因素,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配齐配强领导组织,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分段推进、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逐级明确任务分工,层层紧盯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三是抓在手上。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研究透彻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找方法定措施,把缺点解决成为亮点,把短板补齐成为优势。同时,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科学谋划推进,做到整治活动与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四是落实在行动上。紧盯“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职担当,做到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同时要带头自检自查,带头参加集中整治,杜绝“灯下黑”,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推动“全员上阵”,建立监督人督促整改制度,做到人人参与大练兵,人人活动有台账,确保每名干警都全程参加整治活动各个环节。
全院在编干警和聘用制人员共计130余人参加了干警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翔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