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翔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全院干警、书记员及陪审员等130余人参加。
会上,县纪委驻法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叶波坤同志进一步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上级法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同时结合法院系统典型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并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范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抓好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抓实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充分践行“四种形态”等日常事项安排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徐海山同志出席会议并与党组成员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徐院长提出,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实际,富源法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变2018年“团队负责制”,要严格执行“部门负责制”,明确“四签订”方式即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签订廉政责任书、部门领导向分管领导签订廉政责任书、部门干警向分管领导签订廉洁执法责任书及干警家属向部门领导签订助廉承诺书,层层压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徐院长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院党组要带头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法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工作中,与法院的总体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一是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下大力气查找政治生态污染源。派驻纪检组坚定不移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结合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有针对性、常态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自觉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果,引导干警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肃纪律规矩。
三是扎实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振干警精气神,确保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