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任何人都会犯错,
但却并非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错误耿耿于怀。
有人对自己的无知一笑而过,
有人对自己的无畏肆无忌惮,
有人对自己的无耻视而不见,
有人对自己的无悔从不觉悟……
杨某某,贵州省盘县人士,牛贩子,平时以贩牛赚钱为生。20年前的一天,杨某某等人到云南省富源县某乡镇集市贩牛,在买卖过程中与当地村民陈某某因10元钱的价差发生口角,陈某某之子陈某等人闻讯赶来,双方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陈某用杀猪刀刺中杨某某腹部一刀,致使杨某某肝破裂诱发慢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4年后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7月17日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在诉讼的过程中,被害人之子杨某等人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赔偿杨某等人因杨某某的死亡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40063.5元。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陈某服判息诉,判决生效,陈某也因自己的无知和冲动而锒铛入狱。
时光荏苒,一晃眼八年的时光过去了,那个曾经年少轻狂犯了错的年轻人已然迈入了不惑之年。出狱后陈某开始了新的生活,死者家属也未曾到家里追讨过经济赔偿,加之“罚了不打,打了不罚”的思想也助长了陈某放弃赔偿的想法,本以为一切就会这样不了了之。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18年后,死者的家属杨某等人据法院的生效附带民事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知命之年的陈某于2019年初被诊断为“肝恶性肿瘤”,两次恶性肿瘤的介入治疗后已经花去家中仅有的积蓄。执行法官传唤陈某到案后,其内心极为平静,也曾为自己犯的错误耿耿于怀而潸然泪下,但问及赔偿问题时,陈某坚定的表示“钱一定要赔,但希望能多给一点时间”,执行法官答应给陈某一个礼拜的时间去筹钱。一周之后陈某在约定的时间将凑齐的案款交到法院,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其绝症在身却仍坚持赔偿的行为感动了在场所有人,也获得了杨某等人的谅解。至此,一起20多年的恩怨情仇也因此而化解,一件看似执结希望不大的执行案件也因此而结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它是一个无需赘述的常识,却又要通过一次次重申才“奏效”。陈某身患绝症却以“钱一定要赔”这样朴素的话语作出回应,让这个如此简单、平淡无奇的道理流露出了坚守信义的力量。与那些有偿付能力无偿还意愿的“老赖”相比,“绝症在身,要钱就等于要命”就足以构成陈某法理上拖欠或拒不履行的理由。然而,信义和愧疚让陈某承担起这份赔偿责任,唯有想方设法进行赔偿方能弥补自己给对方带来的伤害,实现自我内心的救赎。
“老赖们”,学着点,这才叫做人!!!同时也祝陈某早日康复,愿杨某等人能释怀,忘记阴霾,走向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