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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堵截叔侄亲情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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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正良  发布时间:2019-04-19 17:36:59 打印 字号: | |

2月11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在十八连山镇政府、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的协助下,对十八连山镇大塘子村刘文(化名)家新建房屋朝门口的近5米多宽,高2.5米的围墙依法强制拆除。



刘文与刘光(化名)原本系叔侄关系,在刘文的父亲还在世时,双方关系很好,随着刘文父亲的逝世,刘文建盖新的房屋,房屋用地、通道均要与叔叔刘光协商,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矛盾。



2017年,双方为房屋通道发生打架,致一方受伤住院治疗的后果,经派出所调解叔叔刘光家向侄子刘文家赔偿了18000元。同年,叔叔刘光家又以相邻权纠纷将侄子刘文诉至法院。法院判定侄子刘文家新建房屋西北侧的通道为共用通道,刘光不得阻塞,同时判令侄子刘文补偿叔叔刘光3000元。判决生效后,2018年3月,叔叔刘光再次在双方的共用通道范围内,在侄子刘文家西北侧建起了围墙,仅留有约50厘米宽的通道供其出入,双方矛盾再次激化,刘文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并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劝说无效,富源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2019年2月11日,富源法院在十八连山镇政府、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的通力协助下,采用挖机、切割机、电镐等工具,才成功将该墙体拆除。至此,堵截刘光家出入的通道被拆除,也将堵截叔侄亲情的墙,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被成功拆除。



双方的房屋通行通道被打通了,但从双方对立的情绪,以及今后长期以邻里、叔侄关系相处,执行法官更希望看到的是,堵在双方心理的墙能够被早日拆除,毕竟在双方血夜里流着同样的血,没有什么矛盾,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能够阻断这种相同血脉的流淌。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梦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