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富源法院“五项举措”抓实扫黑除恶工作
分享到:
作者:唐正良  发布时间:2018-10-26 09:41:22 打印 字号: | |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富源法院党组及时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成立扫黑除恶斗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抽调专人负责涉黑案件排查、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细化工作措施。

二是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通过各种会议、文件传达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号召全院干警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打黑除恶”转变为“扫黑除恶”,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是作为审判机关,要进一步了解和深刻领会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对于扫清黑恶势力的决心,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三是摸清底数,确保工作实效。院党组从全局的高度要求对全院一段时间以来已经审结的刑事案件全部逐一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经党组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正在审理中的涉黑案件,要第一时间研究对策,专人负责,一案一研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公正审判。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法院一家的斗争,是惠及民生的大事,要充分发挥好法院的法律宣传职能,将普法宣传工作做到单位、组织、家庭、个人,尤其是加大对结对帮扶的贫困村村民的宣传力度,确保人人了解、家家知情、全民监督举报。

 

五是加强协调沟通,形成联动机制。对于其他单位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事件、人物,全院各审判团队要注意原由、现有的案件中是否涉及相关线索、案情,提高敏锐度,及时向分管领导、院党组汇报,强化组织研究,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并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联动机制。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法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