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富单位:
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确保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富源县共同治理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李 维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徐海山 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光旭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依法治县领导
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李云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朱理国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何保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外宣办主任
陆利永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李瑞国 县政协教科文卫委主任
耿济民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 琳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群雄 县综治办副主任
莫永红 县公安局副政委
张仕丽 县委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段家荣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泽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应德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文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正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庞宏峰 县司法局副局长
赵乔文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田 稳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
李乔昌 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县教育纪工委书记
刘 萍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
卢 伟 县林业局副局长
孙韶喜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胡茂然 县地税局副局长
邝志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夏显昆 县安监局副局长
孙天鹏 人行富源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法院,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耿济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活动。在县委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全力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顶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