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重视起来、行动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打出执行的声势!”4月13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攻坚“利剑行动”动员会,集中动员安排为期3个多月的集中执行行动方案及步骤。
会上,执行局局长耿济民指出,本次行动的目标是“一个完毕”即201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除因法定事由外,全部依法执行完毕;“一个到位”即2018年新收执行案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六个月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到位;“两个90%”即确保90%以上的有财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到位,确保终本案件合格率提升到90%以上;“一个终结”即2018年3月31日前受理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按照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严格审批手续后采取程序终结。
会上,徐海山院长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执行攻坚“利剑行动”的重要意义,在各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二是每一个执行法官要充分清楚此次行动的目标任务,紧扣目标来开展行动;三是要明确此次行动的具体措施,用足用好,加强宣传,干出声势;四是要充分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依法适用各类强制措施,确保行动出实效。会上还对执行警务团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利剑行动”的开展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的重要动作,富源县人民法院积极动员,确保全员全力以赴,“亮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