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富源县人民法院党组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月28日,院党组召开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班子的“头雁效应”,以“党组带总支、总支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干警”的方式层层示范带动,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法院队伍的政治灵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月9日,机关党总支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以支部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由机关党总支书记主持,机关党总支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对照检查。各党支部书记列席参加,邀请了院党组主要领导徐海山同志到会指导,并提出要求。
十个在职党支部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学习讨论等步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均于3月10 日前完成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开展。自我批评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不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全院27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会后,各党组织认真总结、整改提升。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再梳理,共梳理出批评意见123条,列为整改的115条,形成支部班子、支部班子成员、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聚焦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可以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同时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组织生活会结束后,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邀请人员列席参加),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四个程序,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对60名在职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并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确定评议等次,60名在职党员中“优秀”14人、“合格”56人,无不合格党员。
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开展,院党组、党总支、各党支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进行了党性分析,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了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党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