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市中院2017年10月13日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和《关于开展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曲中法党字[2017]59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开展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各项工作,明确了活动的方法步骤。
专题研究和部署
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于2017年10月17日、10月23日进行了两次专题研究和学习讨论,在院党组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层面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了四个意识、提高了政治站位、严肃了纪律规矩。
成立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8日,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等工作,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副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人员由政治处和研究室工作人员及所有廉政监察员组成,负责活动开展的具体日常事务,并以《关于成立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富法党[2017]25号)文件下发。
制定实施方案
2017年10月18日,严格按照市中院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从总体目标、教育整顿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制定本院活动开展的实施方案,并结合省高院深化“七个规范化”审务督查的工作要求,把教育整顿内容充实到13项,以《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法院开展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法党[2017]26号)文件下发。
广泛学习动员
为突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活动开展的实效性,根据院党组的安排,于10月17日至20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分管部门干警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和安排部署,由部门负责人或支部书记组织本部门(支部)进行专题集中学习讨论。
10月17日13时30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波坤召集廉政监察员,对“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和安排部署。
10月17日15时,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胡仕锐,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福明召集办公室、政治处和研究室全体干警,对“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和安排部署。
10月17日14时30分,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耿济民召集执行局全体干警,对“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和安排部署。
10月17日19时30分,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德昆召集分管的民事审判部门和墨红法庭全体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对“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和安排部署。
10月18日14时30分,民事审判第二庭全体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对“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进行学习讨论。
10月19日8时30分,刑事审判庭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对“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进行学习讨论。
10月19日8时30分,速裁庭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对“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进行学习讨论。
10月20日15时,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翔,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扩道召集刑庭、少年庭、环保庭、立案庭、法警队、营上法庭和富村法庭全体干警,对“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和安排部署。
通过广泛的学习动员,使全院所有干警深刻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性、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细化责任清单
2017年10月24日,为使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应有的实效、达到应有的目的,结合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方法步骤为四个阶段:
1.学习动员阶段(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2.查找问题阶段(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
3.落实督促整改阶段(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
4.总结应用阶段(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
从党组到部门再到干警细化出33项具体工作责任清单,并以《开展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工作责任清单》印发。
全面安排部署
在院党组专题研究安排2次、党组成员专题研究安排1次、各部门(支部)专题研究安排1次的基础上,2017年10月17日、10月24日廉政监察组进行了2次专题研究安排,2017年10月30日院党组以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再次组织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党总支委员、各部门(支部)负责人、入额法官、廉政监察员等人员,对活动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再强调、再落实、再推进。
为不断推进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从11月1日起,对不严格值班纪律、不严格上下班纪律、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等不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和本院关于纪律作风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将一律从重从严升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