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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 • 走不通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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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21 10:17:35 打印 字号: | |

2016年4月,富源县人民法院的立案庭接收了一件特殊的案子,原告足足有65人之多,他们共同要求本村一村民拆墙还路。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里是云南省富源县的下河沟村。初秋时节,正是烟叶收获之际。田里翠绿的烟叶生机勃勃,村中各家的烤房则是余烟袅袅。村子南边有一条50米不到的碎石路,转个弯就可以上山。


这条碎石路不长,却人来人往,十分繁忙,因为它是村民们上山下村的必经之路。但是2015年的盛夏时节, 两道大门高高立起,一东一西把这条路给拦腰斩断。


最好走、最常走的路给堵了,村民们只能绕个远,另走他路。别人都能绕远,可独独就有一个人,她没法绕。因为她家就住在这条路旁,大门一起,就把她家给堵死在了路的尽头。

她叫金小花,今年49岁。三年前,丈夫就去世了,两个儿子都在外打工,家里就只剩下了她和年迈的婆婆。


之前这条平坦、宽阔的碎石路一直通到她家门前,十分方便。可是,大路一堵,她家正常的生产、生活就都成了问题,因为牛车、拖拉机等大型车辆既出不去,也进不来。绕小路呢,崎岖不平,容易翻车。

甚至,就连金小花家的新房也迟迟修不起来。这片新房的地基已经打好了三年有余,可如今却是杂草丛生,荒芜一片。就因为路被堵了,车进不来,修房子的石材砖头统统都拉不进来,所以只能停工。

他叫朱桥玉,她叫董留翠,就是这夫妻俩竖起了大门,把这条路给拦腰斩断的。


这条路是东西走向,恰好从朱桥玉家穿院而过。围墙一砌,装上两个大门,正好把自家的地都给圈了起来,成了个院子,安全又方便

在朱桥玉夫妻俩看来,他们根本没有“堵路”,只是不再给人“借道”而已。一东一西不是还有两条路吗,都是能上山过路的。那么,这一东一西的两条路和朱家门前这条碎石路,又真的是一回事吗?

东边这条路和村干道相连接,可以直接上山,可到了朱家门口就成了坡度陡升的羊肠小道,走人无妨,过车就不行了。而西边的这条路,也如出一辙。


而朱家门前这条路,却是足足有3米宽,平坦并且铺好了碎石子,可现在,它却被堵掉了。


村民们的牛车、拖拉机都上不了山,对日常的生产、生活实在影响太大。于是,村委会组织进行了多次调解。本以为这事说说就行,但是几次三番,朱家都不松口,总说这是他家的地,吵来吵去也没个结果。

朱家的两道大门把金小花给堵死在了路的尽头。看来,这朱家和金小花之间矛盾不小。但是,朱家却说,他家和金小花的关系好着呢!这大门的钥匙,就独独给了金小花一把,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4年,朱家的新房终于盖好了。这天,金小花发现,朱家门口正在砌墙,而两扇崭新的大铁门也放在一旁等待安装。这一发现,让金小花吓了一跳,她意识到朱家要是修好了园子,这路可就完全过不去了。于是,她赶紧找上了门

此时的朱家却极为强硬,不顾金小花的反对,直接把两道大门给装了起来。不过好在经过一番协商,朱家还是给了金小花一把铁门的钥匙,貌似问题就此解决了。但是几天后,朱家却给大门换了锁。


董留翠说,当时两家是说好的,有个口头协议:金小花用她家的土地补偿给朱家,而且两道大门,金小花出其中一道大铁门的钱,此外还要出工出力,和朱家一起把路整好了。作为交换,朱家就给金小花一把铁门钥匙,予以借道通行。可是金小花并没有出钱,也没有把土地补偿给朱家。所以朱家认为,金小花是不守信用在先,所以他们才换了锁。但金小花却对这个所谓的“口头协议”矢口否认。

为此,朱家和金小花的关系是急转直下,甚至吵架打骂也成了家常便饭。在周围的村民们看来,朱家做得确实有点过分,甚至是有点欺负孤儿寡母的意思。

村民们忿忿不平,觉得这路的事还是得解决。于是2016年4月,65名村民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文鹏是富源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当他翻开起诉状,看见这长长的65位原告名单和满满的红指印时,就觉得这个案子很不好处理。

这是一件典型的相邻权纠纷,又发生在农村,所以实地调查就成了首要任务。一番走访调查后,刘法官发现双方的争执焦点就在于“这条路的来历。”

村民们都说,这条路早就有了,解放前就是大家都走的路。所以朱家占路,毫无道理。可是,朱桥玉这边却一口咬定,以前根本没有路,这就是他家的地。

朱桥玉说,最早只有一条一米宽的小路通到前面的老房子门前。后面就没有路了,都是一片菜地。

纵向分为两块,一块是自己家的,一块是堂弟朱兴国家的。并且,朱家还拿出了两张1952年颁布的土地房产所有权存根来证明。


法官也找到一张民国二十五年绘制的、沙坡村也就是现在的下河沟村的耕地图,上面清晰地绘制了各家各户耕地的划分情况,但是依然不能确定是否曾经有过这么一条村道。

同时,朱家还拿出了2014年盖新房时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按照上面所划定的四至界限,南至距离集体公山10米,北到本户烤房。朱桥玉说,这明明就包含了这条碎石路。


朱桥玉一直以土地的归属问题为由来据理力争。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这个问题上,地归谁,却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关于这种相邻权纠纷,法律上早就有着明确的规定


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可以明确的是,朱家门前的这条路,多年来一直是村民们通行的村道,而且是本案原告通行的唯一较宽的通道,已经形成了当地的通行习惯。所以,被告朱桥玉家不应当改变这种通行习惯。

2016年10月,富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朱桥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其安装在该纠纷通道上,东、西面的两道大门(含大门顶上的覆盖物),并不得在该通道内设置障碍物影响该通道的正常通行。


朱桥玉提起上诉。2016年12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上,结论明确,并无异议。但是,这个判决却成为了朱桥玉夫妻俩心里怎么也解不开的结。

转眼4个月过去了,朱家的两道大门依然屹立不倒,堵在路上,也堵住了朱家和村民们原本还不错的邻里关系。于是,金小花等65名原告只得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耿通飞是富源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接手这件案子后,他和他的执行团队几次三番地沟通调解,又是张贴强制拆迁公告施加压力,可朱桥玉两口子还是毫不松口,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生效判决必须履行。2017年8月16日,富源县人民法院组织力量,决定对朱桥玉家的两道大门实施强制拆除,但是在执行现场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当时,金小花的儿子想帮着去搬大门旁堆放的煤炭和柴火,董留翠阻拦,结果引发了冲突。当场,执行人员就对董留翠实行了强制措施,给她戴上了手铐,控制住了现场。

 

很快,两道大铁门被拆了下来,门柱也被削平。被堵了整整两年的路,终于再次畅通了。表面上看,这个案子已经执行完毕。但是,如果当事人心里的疙瘩没解开,这事始终不算真的解决了。


门是拆了,可是金小花说,这条路实际上还是走不了。朱家不是放狗守着,就是堆着东西堵在路中间。人是能走了,可是车还是不好过。

朱桥玉两口子的日子也不好过。输了官司,本来就面上无光,还天天地就这么让村民们过,实在是心有不甘;变着法给堵着呢,又时不时地和金小花发生冲突,整日不得安宁。最后,朱桥玉两口子这样的日子就连朱家的亲戚们也看不下去了,纷纷开导朱桥玉。


也许是亲戚的开导让朱桥玉打开了思路。他提了一个想法,他打算把东边那条小道给拓宽平整出来,让金小花和村民们可以绕过自家园子,从后面能够上山。朱桥玉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来进行回访的刘法官。法官也明确地提醒朱桥玉,在新路修好能够通行之前,他家门前的大路必须保持通畅。而亲戚们在得知朱桥玉的这一想法后,也觉得不错,纷纷表示可以出钱出力帮着修路。

这个案例不禁让人想起了另一起历史上非常有名的道路之争。“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存,不见当年秦始皇”。就因为这首诗,本来争执不下的两位邻居,各让出了三尺之地,总共六尺,形成了如今安徽桐城著名的六尺巷,更是留下了“礼让”的历史美谈。一个“让”字,道出了人与人的相处之道,也体现了《物权法》中相邻权的立法本意。当个人的权益与他人的便利、社会的规则相冲突时,适当地规范和约束个人权利反而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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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回看9月20日20:00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