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倍受社会关注的“富源一微型车司机7座校车超载18人”案当庭宣判。富源法院以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5月15日,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载24名学生前往该幼儿园,被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核查,该车核定人数为7人,实载25人,超员18人,属于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
这个校车超载案件是富源县近年来查获的较为严重的校车超载案件,为真正警示和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家长及社会各界,富源法院邀请了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院长及代表委员,近300余人旁听了庭审。警钟再次响起。我们从这起个案中体会到,富源法院在少年儿童关爱方面所做的努力,更让我们看到一个基层法院在树立和培育法治意识、树立和倡导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付出和用心。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审判人员精简化、精英化与专业化得到强化。这不仅让办案的法官思考不仅要多办案,更要办高质量案。同时为有效应对案多人少的矛盾,法官也在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等程序,强化司法为民各项举措。
近年来,面对“少年审判”的特殊性,富源法院配强了一名资深法官和一名女性法官组成的少年审判团队,充分发挥两名法官优势,他们懂得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具有对青少年较强的指导和教育能力。一个合格的少年庭法官,应当有为人父母的经历,有青少年教育经验,更具有较强的少年审判工作经验,才能更好地梳理和引导未成年人,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纠正一颗颗在人生道路上跑偏的人生轨迹。吕发富庭长在受采访时,向我们说到:“作为少年审判法官,每判一个未成年人入狱,心情都很复杂,当然如果是民事案件,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旦办成功,是很欣慰的!”
据了解,富源因地处偏远山区,很多父母都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大量存在。一部分父母外出务工后,婚姻无法继续,选择了离婚,导致离婚家庭增多,带来了更多的孩子抚养问题,富源法院一直在探索少年审判方面的有益做法。曾经有一个为争夺抚养权的案子还作为央视法制新闻报道。
一个离异的家庭,原本抚养权判给父亲,但在父亲不幸过世后,未尽到抚养义务的母亲突然来争夺抚养权。法院考虑后续可能出现的财产分配,孩子成长等问题,并向孩子征求意见,最终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奶奶。
这个案件,是拥有二十多年审判经验的吕发富庭长印象深刻的一个案件。在众多的离异家庭抚养判决案中,他觉得这个案件里,所需要顾及的地方太多。亲情的陪伴,孩子的成长,财产的分配……尤其这个案件中,法官既要“冷眼”公正全面客观看待事实,也要“温情”陪伴孩子走过这段相对波折的成长过程。这个案件中,不仅做好孩子的心理疏导,又要对争夺抚养权的双方家长对于孩子抚养的权责考虑,而且考虑由于父亲过世双方家庭如何处理财产的问题。作为法院,充分考虑有利益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希望孩子得到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未来,更像是扮演一个“大家长”的角色,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成长条件和环境。
了解以上两个不同类型“少年庭”的案件,我们看到了少年审判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他们不仅仅是为了让走入歧途的青少年重回正轨,更想让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得到更多、更好地保护。
富源县青少年犯罪案件的高发期在2010年,当年所受理案件为73件。2016年全年青少年犯罪案件下降至36件,截至2017年上半年,受理16件,这些年青少年犯罪率均在逐年下降。在犯罪数据逐年下降的背后,富源法院一直在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普法活动。阳光司法、巡回审判、下乡办案、送法进校园、推行法制副校长等举措,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真正做到了谁执法谁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明显向好。2016年,富源法院在全县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一跃排名司法行政类第一名,就是最好的例证。
面对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富源法院尽最大义务保障他们的权益。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法律援助、普法教育到心理辅导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准备就要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如果没有请辩护人,还要为他指定辩护人,庭审中,还有独立的帮教程序,最后陈述中,法定代理人可以补充陈述,等等。目的就是为了能让每个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从审判到帮教都离不开每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审理和心理的努力和付出。
富源法院少年庭庭长吕发富感慨到“法学既是理论的科学,也是实践的科学。”西方有位法学家曾说: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实践。这句话,在少年审判方面更体现的真切而实际,富源法院的每一名参与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他们都在为青少年犯罪案件逐年下降去普法、执法、说法,力争引导广大青少年走向健康成长的道路,为他们筑起人生成长的一道道法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