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现我院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录入。
进入“黑名单”的“老赖”的相关信息将通报给银行、房地产管理等多个担有审核政府采购、融资信贷、政府扶持、招标投标等职能部门和单位,通过与各部门联动,不定时查询被执行人的信用卡等消费行为记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乘飞机、坐高铁或睡软卧等高消费行为,并可采取罚款、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
1、被执行人:陈开稳
证件号码:5322251986****0397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锦裕大厦A座1503室。
执行案号:(2015)富法执字第851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355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陈开稳给付申请人王红英案款人民币80.832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有其他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被执行人:石春武
证件号码:5303251962****0319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金石酒店。
执行案号:(2017)云0325执78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1240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石春武给付申请人李建英案款人民币15091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有其他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被执行人:晏雄艳
证件号码:5322251990****0757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大河镇起铺村委会小格基村289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735号
执行依据:(2013)富民初字第407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晏雄艳给付申请人凡杨案款人民币80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有其他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被执行人:耿通人
证件号码:5322251987****0719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大河镇白马村委会小铺子村,现住昆明市官渡区广卫村云峰佳园2栋2单元606室。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726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396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耿通人给付申请人严俊伟案款人民币80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5、被执行人:王国礼
证件号码:5322251980****1394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富村镇白石岩村民委员会阿舍克村94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820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857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王国礼给付申请人薛洪进案款人民币18883.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6、被执行人:高 惠
证件号码:5322251967****0028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金石酒店。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708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517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高惠给付申请人郭静案款人民币16650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有其他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7、被执行人:杨加荣
证件号码:5322251957****0756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葡萄丼小区灏洋宾馆。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661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1612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杨加荣给付申请人杨国元案款人民币7540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有其他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8、被执行人:王鸭定(曾用名王亚定)
证件号码:5322251978****0044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太和街1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685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王鸭定给付申请人戴雪园案款人民币7743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有其他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证件照片未能提取
9、被执行人:陈阿岩(曾用名陈阿颜)
证件号码:3303231967****3322
住址:浙江省乐清市人,现住云南省富源县玉泉小区13幢5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775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1380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陈阿岩给付申请人贵州迪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案款人民币8656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有其他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0、被执行人:牛美琴
证件号码:5303251984****0546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迤山口居委会煤炭湾村。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702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牛美琴给付申请人张惠琼案款人民币128001.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有其他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1、被执行人:廖 勇
证件号码:5322251963****0017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商贸小区6栋13号。
执行案号:(2016)富法执字第554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980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廖勇给付申请人彭美珍案款人民币525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2、被执行人:彭美花
证件号码:5322251963****0023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商贸小区6栋13号。
执行案号:(2016)富法执字第554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980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彭美花给付申请人彭美珍案款人民币525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3、被执行人:李启红
证件号码:5322251971****0033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东河路7组94号。
执行案号:(2016)富法执字第558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第133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李启红给付申请人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案款人民币1323178.4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4、被执行人:陈依依
证件号码:5322251972****0022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金城路177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第558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第133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陈依依给付申请人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案款人民币1323178.4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5、被执行人:姚运任
证件号码:5322251986****0711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大河镇黄泥村委会黄泥沟村6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第583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第160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姚运任给付申请人张信林案款人民币43978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6、被执行人:杨 丽
证件号码:5303251988****1126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大河镇黄泥村委会黄泥沟村6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第583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第160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杨丽给付申请人张信林案款人民币43978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7、被执行人:王选祥
证件号码:5303251970****1914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老厂镇托竹村民委员会舌业村46号。
执行案号:(2012)富法执字第113号
执行依据:(2012)曲中民终字第35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王选祥给付申请人云南博田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案款人民币199940.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8、被执行人:念小乖
证件号码:5303251978****1961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老厂镇新角村民委员会吊戈厂村26号。
执行案号:(2013)富法执字第217号
执行依据:(2013)曲中民终字第256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念小乖给付申请人苏小芬案款人民币15879.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9、被执行人:王光星
证件号码:5303251979****0519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后所镇阿依诺村委会阿依诺村。
执行案号:(2015)富法执字第686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683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王光星给付申请人曹云贵案款人民币30636.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被执行人:李 义
证件号码:5303251993****1534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东门桥东门一组82号。
执行案号:(2015)富法执字第686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683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李义给付申请人曹云贵案款人民币30636.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团队:詹吉德(员额法官)、邓归程(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