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现我院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录入。
进入“黑名单”的“老赖”的相关信息将通报给银行、房地产管理等多个担有审核政府采购、融资信贷、政府扶持、招标投标等职能部门和单位,通过与各部门联动,不定时查询被执行人的信用卡等消费行为记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乘飞机、坐高铁或睡软卧等高消费行为,并可采取罚款、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
1、被执行人:晏理全
证件号码:532251971****0799
住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门社区小河头村68号
执行案号:(2015)富执字第777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31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晏理全给付申请人富源县昆明华乡苑茶业有限公司案款人民币6.4001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已履行4 万元)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被执行人:刘庭令
证件号码:5303251978****071X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城睿智花园8幢601室
执行案号:(2014)富法执字第526号
执行依据:(2014)富民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刘庭令给付申请人夏美仙案款人民币8.82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被执行人:李金汶
证件号码:5303251986****0071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胜境街道刘家湾生活区
执行案号:(2017)云0325执212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民初1345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李金汶给付申请人王来稳案款人民币5.31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被执行人:张祖发
证件号码:5322241970****0018
住址:云南省宣威市双龙街道双圩社区上圩村25号
执行案号:(2015)富法执字第248号
执行依据:(2014)富民初字第704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富源县鑫鼎农牧有限公司、张祖发、浦超给付申请执行人汤明祥案款人民币86.55738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执行人汤明祥划分责任后,富源县鑫鼎农牧有限公司履行了40%的责任(已履行完毕)。张祖发、浦超未履行责任。
具体失信行为:张祖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5、被执行人:谢云虎
证件号码:5202021982****7737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富村镇普红村委会铺鮓村226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301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700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谢云虎给付申请人杨定成案款人民币2.1812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证件照片未能提取
6、被执行人:张斌
证件号码:5202021988****2415
住址:贵州省盘县乐民镇达村四组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272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25刑初37号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张斌给付申请人吉会菊案款人民币3.1978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7、被执行人:李友方
证件号码:5322251971****2138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竹园村委会乍勒村
执行案号:(2015)富执字第412号
执行依据:(2014)富民初字第914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李友方等人给付申请人李怀梅案款人民币3.35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8、被执行人:吴六芬
证件号码:5322251972****1143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竹园村委会乍勒村
执行案号:(2015)富执字第412号
执行依据:(2014)富民初字第914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吴六芬等人给付申请人李怀梅案款人民币3.35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9、被执行人:郭住生
证件号码:5303251979****1935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老厂镇大格村委会宜树德村65号
执行案号:(2015)富执字第548号
执行依据:(2014)富民初字第61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等郭住生等人给付申请人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公司案款人民币14.14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0、被执行人:陈春菊
证件号码:5322251969****0026
住址:云南省富源县中安镇清溪社区金龙街78号
执行案号:(2015)富执字第548号
执行依据:(2014)富民初字第61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陈春菊等人给付申请人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公司案款人民币14.14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1、被执行人:邓艳梅
证件号码:5322251970****004X
住址:现下落不明
执行案号:(2015)富执字第705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249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邓艳梅给付申请人朱远明案款人民币3193.94168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2、被执行人:杨燕
证件号码:5322011974****1246
住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金叶小区2幢6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280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816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杨燕给付申请人富源县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案款人民币110.2592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3、被执行人:陈光平
证件号码:5303221983****2213
住址:富源县大柳树小区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74号
执行依据:(2014)富民初字第327判决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陈光平给付申请人杨赟丹案款人民币1.9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4、被执行人:云南新吉克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以乐,该公司总工程师
组织机构代码:79028744-7
地址:云南省富源县墨红镇吉克村委会贾古德村
执行案号:(2016)云0325执225号
执行依据:(2015)富民初字第1131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由被执行人云南新吉克矿业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兴义市长昊煤焦有限公司案款人民币19.7456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具体失信行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