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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法院在环境保护的路上已走过六个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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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正良  发布时间:2017-06-07 09:30:15 打印 字号: | |

6月5日,伴随着“世界环境日”的到来,富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干警走上街头,向群众普及和传播与环保有关的法律知识,传递出保护好“青山绿水”就是保护好“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 


2017年,富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已走过了整整6个年头。


2011年底,富源县人民法院环保庭成立,从成立之初的受案范围的探索性实践,到如今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水资源等与环境资源保护有关的矛盾纠纷案件一件件得到化解,对破坏环境的如失火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盗伐林木罪等一大批罪犯被审判,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富源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做出了不懈努力。

 

仅从2016年至今,富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已受理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案件250件,审结225件,受理刑事案件20件,审结17件。为富源环境资源的保护,人居环境的改善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