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敖某某(女)——肖某某(男)
5月18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敖某某(女)与肖某某(男)离婚纠纷一案,富源县妇女联合会的两名同志参与调解。
经过一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解,
敖某某表示今后管住自己的嘴——不咒人;
肖某某表示今后管住自己的手——不揍人;
双方愿意和好,好好过日子,共同把三个孩子抚养成人。
庭审结束后,敖某某与肖某某夫妻双双把家还。
审理查明
敖某某与肖某某结婚16年,生育三个孩子,共同建盖了两层共十间浇灌房,还有两张农用车,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可是,夫妻俩也时常摩擦“走火”,敖某某“口不择言”,肖某某“手不留情”,闹得家里鸡飞狗跳,就连孩子都给他们做工作,可敖某某说:“他不打人,我就不骂人”,而肖某某说:“她不骂人,我就不打人”。
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争执不下。
调解
审判人员和妇联的同志决定分别给双方做疏导调解工作。
经过几轮的调解,最终,敖某某和肖某某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也认识到只有家庭和睦了,万事才能兴旺,表示痛改前非,珍惜家庭,也给孩子做好“第一任老师”。
家庭纠纷化解机制
近几年,离婚案件持续攀升,家庭的不稳定影响社会稳定,化解家务纠纷需要联动社会各界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处理纠纷。
03月
我院与妇联、公安、司法合作,建立防止家庭暴力工作机制。
05月
我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联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入到家事纠纷的处理中,形成综合协调解决家事纠纷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