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高院关于开展“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和的通知,富源法院于5月2日开展“执行局长接待日”活动。
执行局长耿济民一大早便来到执行窗口等待着来访的群众。“局长,我的案子申请执行一段时间了怎么还没有相关的答复?”“局长你好,我是来提供被执行人尹某的财产的,他在某地有石场,希望你们派人去查找一下。”“局长,我的工伤赔偿款怎么没有通知我来领?”……
“你好,你的案子是这种情况…我已经责成承办法官去尽快核实财产了,该查封的会及时查封并处置财产。”“老大哥,你不用急,人我们一直在尽力找着,并且会在网上布控、采取各种手段措施的,你放心。”……
耿局长当天共接待了来访当事人6名,涉及已立案受理的执行案件共7件。在接待过程中,耿局长耐心认真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作出细致地回复和解答,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书记员将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逐一记录在案。通过开展“执行局长接待日”活动,来访当事人对各自的案件情况更明确了解,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给予良好评价。
执行局长接待日”常态化
据悉,富源县法院将坚决落实“执行局长接待日”长效机制,每月第三个星期二为“执行局长接待日”(节假日顺延),努力实现省法院提出的 “大力推进执行公开,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执行行为规范化”目标,同时在不是“局长接待日”的工作日执行局长也主动去接访、询问来访的当事人,确保“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