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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里的亲情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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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雪艳  发布时间:2017-04-17 09:50:25 打印 字号: | |

盛法官 

喂,你好!你是张兵吗?

张兵

是的。

盛法官

我是富源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盛立东。

盛法官

你父亲张信起诉你们三兄弟赡养纠纷案,今天在你们村开庭,现在经过调解已经初步达成协议。因你远在上海打工不能赶回来,现在向你确认一下协议内容,你是否同意?

协议内容:

由你们三子女每年每人给付老人赡养费1000元,每半年给付一次,每次给付500元,同时给付一定的取暖用煤。

张兵

其实我们之前已经达成过同样的协议,只是没有严格执行,现在你们法院组织调解达成协议,我同意,也会按协议去履行。非常感谢你们法官为我们着想,省了我回来的额外开支!


这是4月12日,富源县人民法院营上中心法庭在速助村委会速助村公开审理的一起赡养案中,法官与一名被告的一段通话内容。


原告张信现年78岁高龄,老伴已去世多年,常年独自一人生活。近年来,随着年岁的增大,老人感冒发热,每个月仅有的国家补助几十元钱已不够开支。为此,老人将自己的七个子女告上法庭,庭审中,老人撤回对女儿的诉讼请求。


另外了解到,老人的三个儿子不是不愿意赡养老人,他们提出三个儿子每家轮流照顾一个月,但是老人觉得生活习惯不一样,想一个人生活,由三个儿子支付生活费。大儿子张兵已经52岁,妻子去世多年,现在上海打工,因为路途遥远和车费的因素,今天开庭来不了。两代人因为赡养的方式问题一直僵持不下。


基于这些情况,营上法庭的法官给到庭的张文、张武做工作,虽然他们提出的赡养方式是为了方便照顾老人,但是并不是老人想要的生活,这样住在一起难免存在磕磕碰碰,反而不利于父子关系的维护…张文、张武同意支付老人生活费后,盛立东法官随即打电话给远在上海打工的张兵,即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