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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报告 | 带您看不一样的四年(司法改革&党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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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24 10:26:01 打印 字号: | |

富源法院2013—2016年的主要工作 

(三)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富源法院2013—2016年的主要工作

(四)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过去四年,富源县人民法院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和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在此,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与新形势下的司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司法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法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很大部分办案的中坚力量都是“半路出家”的老同志,传统性、习惯性、粗放性办案的思维模式根植太深,很难适应法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办案信息化等新形势下的司法要求。

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越发突出,主审法官职数减少,司法辅助人员和书记员受编制限制难以配备到位,案件数日益剧增,执法办案压力持续增大,有限的法官力量很难满足办案的实际需求。

三是“执行难”问题始终是困扰法院工作的最大难题,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随着执行力度的加大,增量和存量会越来越少,但很大一部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虽然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但问题仍未解决,还需要聚合更多的力量从司法救助和社会保障等渠道给予困难申请人关怀。

四是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服务群众和服务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