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陈杰
和大家一起学习千年圣人孔夫子的道德模范事迹,走近圣人的人生历程,学习圣贤先师孔子勤勉好学的态度及礼乐仁和的治世育人思想。我们学习了孔子的出生、讲学、从政、周游、删诗定礼着《春秋》,以及宣扬礼制的故事。聆听着圣贤的教诲,沐浴着智者的思想精髓,我受益匪浅,下面我就谈谈自己的感悟,不当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礼”与“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孔子的礼说,体现了礼制精神,孔子的仁说,体现了人道精神,即现代意义上的秩序和制度。人道主义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对于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是适用的,而秩序和制度则是建立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孔子的这种人道主义和秩序精神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思想的精华,其建构的“德道”:即博爱、厚生,公平、正义,诚实、守信,文明、和谐,革故、鼎新,民主、法治之道,业已成为我们树立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石。
了解了孔子的经历及其思想,我认为我们应当从中学习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应当学习孔子勤勉、好学、善问的学习态度。孔子以好学著称,习诗、书、礼、易、乐,既通且精;学曲三日而熟,仍需领会其精要;有惑不解,而问于老子。于我而言,刚参加工作时,工作上有时懒散,不注重学习,羞于请教,致使工作效益不理想,自己有时亦觉吃力,至现今工作的第三年,业务虽已日渐熟练,但仍觉心中有愧,总觉学有不足。我认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们都应加强学习,一方面要学习政治理论思想、党纪党规,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和党性修养;一方面要学习新法、学习审判技巧、学习与当事人更好的沟通交流等等,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益;我们还应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学习孔子等圣贤的思想,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但人非生而知之者,我们在工作、学习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问题,此时要多向前辈、同事请教,要敢于问、多问、善问。同时,我们的学习不能浮于表面,不能只知其意思,还应知其意义,并融会贯通以用于实践。
其次,我们应当学习孔子与人为善的处世态度。孔子创立了以“礼“和“仁”为核心的道德学说,他自己也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待人真诚、宽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等,都是他的做人准则。孔子不仅自己如此,他的学生们也深受影响,我们亦应如此。我坚信,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我们固所应当对亲友善,对需要帮助的人善,对待当事人,我们更应怀一颗善心、一个善念。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若非无奈,当事人亦不会走进法院,而进入法院的诉诤双方当事人皆有怨,我们只有以友善的态度、善良的心态才能去化解双方的怨,以达到息诉宁人、定纷止争、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
再次,我们应当学习孔子端身正行、刚正不阿的品格。孔子生性正直,又主张直道而行。当孔子在政治上的志向不得施展时,阳虎专权,欲谋叛逆,许以世卿世禄相邀孔子共事,孔子严厉拒绝并说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孔子心目中,行义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在贫富与道义发生矛盾时,他宁可受穷也不会放弃道义。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对守法者如此,对我们司法工作者更应如此。结合自身,我们应当端身正行,时刻以党纪党规要求自己,以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的要求,公平正义的使命。
孔子的思想博大精深,非寥寥数语能解其全,我们要学习的还很多。他一生主张施行仁政,以德服民,其仁与礼的传统思想,至今仍是赖以行事的规范、仍然是人们推崇的道德准则,它体现了一种人性的光辉,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行为准则,它具有某些永恒性。
古语云,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处理案件不仅仅用法律,还应用人情和大义,用孔子仁与礼的传统道德等无形力量来调处矛盾纠纷,将法律和道德相融合,以朴实无华、情德相济的人格力量教育、说服、感化当事人,即提高了案件质效,又借处理案件引导当事人接受道德洗礼,更能预防违法甚至违德现象频繁发生。
孔子曾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孔子对自己一生各阶段的总结,祝大家皆能达此境界。
干警:丁墨雨
我们国家作为一个礼仪之邦,有着几千年的古老文明。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礼仪风范是中华民族每一个公民的优良传统。通过观看《孔子尽礼》,我觉得,孔子作为我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他天资聪颖,但谦虚恭谨,凡事都虚心向人请教。他不仅懂礼节,而且还谦让宽容,所以才被人们尊为圣人。而我们司法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必然要有符合司法规律的礼仪准则。我的感受是,法官除了遵守普通公民遵守的文明礼貌外,还应当遵守我们特殊职业身份所需求的“司法礼仪”。
回想起每次外出办案,挂法徽、穿制服总是我不情愿的,窄窄的裤腰,宽大的裤脚,紧勒的领带,酷暑之下,别人总以为是公交司机,严寒当中,别人总当成是卖保险的。但是,孔子在鲁国官至司寇,掌管刑狱,还严格按礼节行事,生怕自己有失礼的地方。这不禁又让我想起——“请慢走,感谢您对执行工作的配合”,“这是我们依法送达的法律文书,请您签收”,一句句规范的法律和文明用语从耿通飞法官的口中说出,让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不仅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文明,更让其感受到司法的威严。耿哥也常常告诉我,法官司法礼仪是法官的职业行为、态度与方式的外在表现,我们每次下乡办案,代表的是国家、是法院行使权力,不穿着正装,则有悖于法官的职业。如果不遵守司法礼仪,不注意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不遵守法庭各项规则,都是有悖于法官自己的职业。不利于提高法官职业形象和法院的公信力。我们的言行表现直接代表了并影响着法院的形象和法官的形象。一个没有礼貌,不尊重他人的法官,即使他所作出的裁判结果是公正的,但其行为有损法官的职业形象,也会使公众对裁判产生怀疑,从而影响法院的公信力。
还记得去年到富村执行一起排除妨碍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年过七旬的老人,我的想法是被执行人不同意的话就强拆,不必多说,强制执行判决。但李副却微笑着对我说,小丁你工作经验还不足,你看到的只是那堵墙,你还没深入了解案件的情况,不然,拆了一面墙,他家又砌起两面墙,那么我们到时候不就白拆了。当在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前辈们口中一句句老人家、老人家的呼唤时,我才顿时觉得,这不仅仅拉近了当事人与我们的心,既然,当事人与我们的心近了,那他们的心自然也就近了。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存,不见当年秦始皇”。这首“让墙诗”就出自六尺巷的一段历史典故。而今,位于安徽桐城的六尺巷牌坊上依然刻着“礼让”二字。我相信,礼让二字记心中,脚下自有光明路。
人民陪审员:陈权
我们学习了道德模范孔老夫子。我们学习了夫子一生勤勉好学、从政治国、礼教化人的高尚品德。学习之后使我无限感慨,孔夫子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其深远的教育智慧尤其令人感佩。
学习了道德模范,我又深一步走进了伟大教育家孔子的世界,感受着他博大的文化内涵,体味着那一句句令人深思的哲语,被他那高尚的人格魅力深深吸引着,征服着。
把孔子的“不学礼,无以立。以礼相待、坦诚相见,仁义礼和”的思想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增强法治文化建设与法院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人民陪审员我还来不及回味和总结人民陪审的经历,自己却真实地走过了人民陪审的三个年头。有人觉得人民陪审工作太索然无味;有人坦言人民陪审工作可有可无。而做陪审工作的我却深有感触:陪审工作让自己的人生多了一重角色,同时也让生活变得繁忙而更有意义。因执着于法律人的梦想,故与人民陪审工作结缘,因感于其中的收获,所以即便是匆匆,也不觉得辛苦。在这三年来,由于陪审的经历,让自己成长了很多,也开始了解一些之前未曾涉足的领域,所以说,人民陪审工作不失为增长阅历,丰富人生经历的一种便捷渠道。
人民陪审是一种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法院审案机制,无数事实证明:只有借助人民群众的智慧,借助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年龄的群众力量,才能真正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人民陪审员正是肩负着这样一种使命,在化解纠纷、缓和矛盾的过程中发挥着一份光和热。在审判活动中,人民陪审员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应该随时与广大法官一道依法处理人民的合理诉求,力避“应付”,坚持以民为本、情系民生。在审判工作中,人民陪审员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应该始终与参审法官一起依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力避“缺位”,认真尽职尽责、不负众望。在审判实践中,人民陪审员代表着人民的重托,应当与广大法官一道依法严于律己秉公办案,力戒“贪欲”,坚决奉行“公生明、廉生威”。
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发挥其“代表人民审判”的特殊身份优势,做好案件审理的宣传、桥梁、纽带工作,尽量减少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误解和隔阂,尽力化解其矛盾,力争其息诉调解,实现和解和谐的最大化。要始终坚持一切裁量都只是方式,和谐才是目标。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运用其“代表人民监审”的特殊身份地位,既要主持法律的公道和审判的公正,又要以法、以理、以情力劝诉讼双方当事人息讼服判,实现其矛盾不再升级的最大化。否则,再公正的审判如果当事人不服,就达不到长远和谐与社会和谐。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人民陪审工作任重道远,必将在新的时代中更好地彰显出人民陪审的正能量,必将在新的长征路上以不懈的热心、用心和尽心铸就出更多的辉煌……。
学习了道德模范孔夫子的《孔子尽礼》典型事迹是一次智慧的旅程、精神的洗礼。一位博学笃行、任重道远、忧国忧民的圣人给我们留下了一份极其珍贵的文化遗产,洗涤着我们每个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