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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机关入额法官主动承办墨红法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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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旭东  发布时间:2016-12-29 09:10: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墨红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

耿通飞是富源法院35名入额法官之一,具有丰富的审判调解经验,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忠于法律的责任感,他主动承办了该案。

 耿法官对案件非常重视,从接收该案件开始就分析研究卷宗,查阅相关资料、整理提纲,进行开庭前的准备。12月22日下午14时,距开庭还有半小时,耿法官已穿上法袍,再次整理和翻阅卷宗,他的一系列动作井井有条、细致入微。下午14:30分,该案由审判员耿通飞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段杰、王飞组成合议庭在墨红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全面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诉辩主张,按法定程序查明事实。该案系原告代某某乘坐被告段某某的货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导致车损人伤。原告代某某主张其各项损失110多万元,但被告段某某所驾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了原告2000元的财产损失,对代某某的其他损失不予赔付,原、被告之间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法官提示

安全驾驶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此次公开审理此案,旨在提醒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应按照法律规定投保相应的机动车保险,弥补意外交通事故给受害者带来的损失,同时也减轻自己的赔偿负担,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