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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洁建设要走出“三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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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豪  发布时间:2016-12-01 10:09:14 打印 字号: | |

11月29日,富源县人民法院举行党风廉洁建设学习日活动。学习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波坤提出,搞好党风廉洁建设要着力走出“三个误区”。

 

走出“灯下黑”误区

“灯下黑”原是指照明时由于被灯具自身遮挡,在灯下产生阴暗区域。由于这些区域离光源很近,所以被引申为:人们对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很近的事物和事件没有看见和察觉。首先,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个理念体现在制度和管理上,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其他人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其次,一般干警自身也要强化自检自查意识,不能“只盯别人”、“无视自己”,也不能“乐于挑刺”而自己却“讳疾忌医”,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走出“太遥远”误区

一些党员干警认为,党风廉洁和自己没有关系,离自己“太遥远”,只需要办好案子就是最大的成绩;另一些非党员干警则认为,党风廉洁建设只关乎党员,自己不用参与其中。实际上,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后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政治环境下,党风廉洁建设与廉洁司法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与每一位干警都息息相关。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要系统地学习党内、法院内各项纪律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保证“案不出错,人不犯错”。

 

走出“无所谓”误区

有人认为,党风廉洁建设的成效好坏不重要,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可有可无。这种思想上的不重视,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甚至酿成大错。全院干警一定要强化危机意识,时时敲响警钟,防微杜渐,切实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为上规范起来,把党风廉洁渗透到工作和生活中,转变“无所谓”的观念。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