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莅临富源县人民法院,就全省诉讼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审判执行、党建工作、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
刘宁笙副院长一行首先实地查看了营上中心法庭全省诉讼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情况。
在营上中心法庭,刘副院长提出,诉讼服务示范点的建设要紧密结合“五个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要求,重点突出“和谐”文化主题,集中体现“服务”功能,要紧抓文化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契机,努力建设集诉讼服务、法文化传播为一体的文化型诉讼服务中心,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诉求。
在看到“中西方法制文化发展史”,中国古代邻里、夫妻、兄弟等和谐故事时,刘副院长对文化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给予了高度肯定,并鼓励继续提升法庭文化建设的氛围,凝集“法魂”精神,展现新时代法院、法官风采。
刘副院长一行随后参观了院机关“两中心一走廊”(诉讼服务中心、党建服务中心、法治文化走廊)、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查控室等,并详细了解了富源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
针对当前工作,刘副院长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抓好年底结案;二是要强化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研究解决“执行难”措施;三是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四是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庆高,富源法院党组班子成员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