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为进一步增强干警自觉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的意识,继10月31日、11月14日两次党组会议学习后,富源县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度党组第五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35名入额法官、中层干部、机关党总支以及各支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陈豪书记在云南省委召开的“全省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云南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宣讲报告会”等精神,领学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简称《条例》),从面到点,再从点到面,对党内组织生活、好干部标准、政治纪律、党内监督“四种形态”等关键词进行了全面具体地解读。
李院长指出,《准则》和《条例》把作风建设的新实践、纪律审查的新成果、巡视工作的新发现、人民群众的新诉求,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入脑入心,积极自学六中全会精神。”李院长指出,富源法院干警要以六中全会召开为契机,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严明党内纪律,认真开展组织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同时,把全会精神贯穿到司法改革全过程,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做好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党建政工等工作。
李院长强调,纪律要求会越来越严,政治生活会越来越规范,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党员干警一定要学深学透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审视自己的言行,带着问题学,聚焦问题改,以问题为导向,落脚到推动法院中心工作上,全面提升法院、法官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基于此,着力增强工作动力、改善精神风貌,以良好的身心状态打好年末审判执行攻坚战,为2016年富源法院各项工作的完成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会上,其余7名党组成员分别就自己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的成果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