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确保“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目标的实现,富源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对自身队伍建设进行了一次思想革命的洗礼。院长、执行局长同时与每一名执行干警谈话,全面了解每一名干警的思想动态,案件数量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方位凝集干警力量,全力以赴抓好执行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化和认识,富源法院提出了执行干警要在“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向、工作中守纪”的三点认识。
思想上同心,改变惯性思维。
即全体干警要树立政治意思、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全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的有序发展。认识上要改变习惯性思维,切实认识到全面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目标提供司法保障的题中之意。充分认识到全面解决执行难工作引入的第三方评价机制,从现阶段的工作做起,做实、做细每一个环节,认真做好“七查”工作、当事人回告等工作,争取执行不能得到广泛的认同和理解。
行动上同向,确保执行效率。
全体干警要步调一致,统一在党组的领导下,心向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任务落实到天、工作目标落实到案。全体干警要各自现有案件进行全面的梳理、归类,分清类型,细化执行措施。该统一协调一致执行的就凝集全体执行力量强化执行;该分段执行的就分段执行,细化每一步执行措施,对每一件案件做到心中有数、执行有方、工作有力,目标就是能够执行的全力执结,执行不能的做到无财产有依据、有底数、对待当事人有回告,争取理解和支持。
工作中守纪律,树立底线思维。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全体执行干警务必再次认真学习民诉法、最高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有关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执行措施、执行手段运用到位,特别是对搜查、拘留、罚款、信用惩戒、以物抵债、拒执罪的移送等工作手段的合法、合理运用,切实用足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执行工作中,严守党纪国法,树立树立道德底线思维和法纪意识,认真按照《执行工作流程规范》开展工作。强化党性意识,始终把党的要求作为最高准则,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约束;强化责任意识,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强化自律意识,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立身标准,做人本分,不心存杂念,执行讲规范,始终做到心存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确保执行工作高效、规范、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