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我院决定公开曝光2016年度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自然人(下列33人)
失信法人(下列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