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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富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从观念到行动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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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正良  发布时间:2016-09-29 14:15:19 打印 字号: | |

8月17日,一名2岁的孩子在富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在母亲和外婆伤心的泪眼中,在奶奶和姑姑的拥抱中,在孩子的嘶哭声中,随着一股车流消失在法院的大门口。

这是一起因共有物分割而起的纠纷,历经调解、审判、执行,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孩子由奶奶抚养并约定于当天将孩子转交,奶奶将所代管钱物兑现给母亲的现场。


9月12日,在远离富源县城80余公里外的补木村,一起相邻权关系纠纷案正在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开庭,全村男女老少近200余人旁听了庭审,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亲眼目睹真实版的庭审,庭审结束,很多人还在嘀咕:法官咋没戴假发?


9月26日,星期一,在富源法院执行指挥中心,20余件执行案件正在集中查控,其中一件查到案款5万余元,一件查到3万元,一件查到5000元,一件查到200元……,不管是多少,在短短的3个小时内,将一周需查控的案件查控、冻结完毕,执行法官不再一家一家的银行来回奔跑,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也为下一步采取更有效执行提供了参考数据,这些得益于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的建成。


近年来,随着诉讼服务水平、诉讼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从巡回审判、阳光司法、立案登记到全面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不断从自身实际出发,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出发,切实解决群众的诉讼需求,更为重要的是法院干警为民服务的意识完成了从观念到行动的嬗变。

 

单一服务向多维服务转变

自开展诉讼服务建设以来,富源法院就着眼于整体谋划,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将服务中心划分为立案登记服务区、执行服务区、咨询查询区、信访接待区、休息等候区、自助服务区、庭审旁听区等,让每一名到访的当事人来到法院就能够找到准确的办事地点;将填充式诉讼文书样式印制、张贴在诉讼服务区,方便当事人对照撰写;专设了桌椅、饮水机、老花镜、轮椅、急救小药箱等设施方便来访当事人;配置了电子显示屏、信息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提供查询、阅卷等便利服务,最大限度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维度的服务,充分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


从分散服务向集中服务转变

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合力,整合司法资源,加强全院各审判部门、窗口、环节的整体联动,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各审判岗位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服务的共有平台;加强服务与审判的联动,将诉前调解、小额速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诉讼服务中心,使简单的民事纠纷得以迅速化解;加强诉讼服务与信访的联动,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和“首问负责制”,及时疏导化解信访当事人心结,实现涉诉信访连续五年零增长。


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进一步加强诉讼指导,强化诉讼文化知识传播,通过诉讼指南、风险告知、廉政监督卡等形式,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履行义务、保障权益;对于诉求不当的当事人,指导其厘清法律关系,调整其合理的诉讼预期,避免因诉讼不当而增加负担;特别是对可能的潜在执行难案件,加强诉讼引导,避免增加当事人诉讼负担;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诉求,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予以解决,切实保障当事人合理诉求。

从法律服务向法文化熏陶转变

诉讼服务中心不仅是法律服务中心,更是法文化展示和传播中心。近年来,富源法院围绕建设文化型诉讼服务中心目标,将法文化的元素融入到每一个细节,打造了以党建文化为带动、法制文化为载体的“两中心一走廊”即诉讼服务中心、党建文化服务中心和法制文化走廊。其中,党建文化强调党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法制文化走廊以“法、律、审、判、公、正、廉、洁”,“诉、讼、调、解、判、决、和、谐”十六个字,两条走廊为展示平台,将各字来源,蕴含的文化底蕴和法制故事展示了出来,让到访群众通过对“法”文化的了解,初步了解中西法制文化进程,在潜移默化中,将法文化予以传播。


诉讼服务从机关走向乡村 

为改变诉讼服务长期只停留在机关,难于下基层的现状,富源法院借助各项文化活动的开展,全力打通法文化服务民众的最后一公里。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依托,打造黄泥河中心法庭诉讼服务站,在法庭内将传统中国文化与法文化相结合,营造了浓厚的法魂文化精神。同时,与道德讲堂相结合,将法制文化带到厂矿、学校、社区;以打造全省诉讼服务中心示范点为带动,建设营上中心法庭“法”文化广场,以开放式、公园化的形式集中展示中西法文化发展史,以法制促进和谐为主题,突出“和谐亭”的文化内涵与法文化的终极目标。

当前,富源法院已形成了机关与法庭,法庭与乡村诉讼服务同步、立体、全方位发展的诉讼服务格局。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