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0日,富源县人民法院以段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8月25日,段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据悉:
2014年段某的儿子,陈某的丈夫,方某的父亲,因在富源县某煤矿上班期间发生事故当场死亡,后煤矿方与死者家属达成了162万元的赔偿协议。煤矿方于协议达成的次日一次性将死亡赔偿金162万元打在了段某的账户,后死者家属为其办理了丧葬事宜。之后,就剩余赔偿款分割事宜迟迟未能达成协议,几经争吵。后经法院判决由段某返还37万余元给陈某;返还46万余元给方某。判决生效,段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后陈某、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查,段某已在案件起诉前就分批次将钱取走,当执行法官向其追问该笔款项的去向时,段某称大部分款项被借出,无法追回,向法官提供了94万余元的债务人名单,并称余款已用于医病。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追究段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随后段某被刑事拘留。
和 解
9月2日,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段某一次性支付给陈某45.1万元,孩子方某的46.8万元由段某继续管理,用于孩子的各项开支,段某自愿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其余部分归段某自己所有。
9月6日,段某已将40万元打入法院账户,法院将建议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9月8日,当事人到我院执行局领取了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