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10时25分,富源县人民法院以公开竞价方式将一辆悬挂云DRH658号牌的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淘宝网上拍卖成交,这是我院网拍执行标的的“首秀”,而首秀的告捷也标志着我院的网络司法拍卖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破解“执行难”开辟了新的路径。
此次首秀可谓“坎坷”:第一次“摆摊”时间定于2016年7月20日10时至次日10时,起拍价为33720元,我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官方网站、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粘贴公告等多种媒体渠道发布公告配合宣传,至拍卖结束时却换来了“3320人围观,12人设置提醒,0人报名”的流拍结果;第一次流拍后,该车以降幅6%的起拍价于2016年8月5日10时至次日10时再次拍卖,可最终也以“3912人围观,5人设置提醒,0人报名”的结果“无疾而终”;经过两次流拍后,2016年8月31日该车再次降幅6%进行变卖,拍卖中有21人设置提醒,6320人围观,最后C3602号竞买人出价29795元成交,拍卖结束。竞买人随后结完尾款,于9月5日办理完交接交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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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破解“执行难”,我院本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的目的于2016年4月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这次网络拍卖的成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随着人民群众对网络司法拍卖逐步认识和接受,法院查封、扣押的物品将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得到及时的变现,执行案件将更加高效便捷。相较传统的司法拍卖而言,网络司法拍卖也凸显出了许多优势。
一、成本低,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一般的司法拍卖,都是法院用摇号的方式,随机选择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法院只负责监督。按规定,拍卖机构向购买人收取拍卖物成交价5%以下的佣金。而通过淘宝来拍卖,毫无疑问,零佣金是网络司法拍卖的最大亮点。同时司法拍卖是在网络上进行,通过手机或电脑便能参与竞拍,全国公众很容易在互联网上获得相关拍卖信息,有兴趣的公众在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和交纳保证金后,只需按时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价即可,将不再受千里迢迢赶赴拍卖场地之苦。对双方来说,都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参与面广,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
传统拍卖模式中,拍卖信息传播能力有限,而在互联网大众化的当代,其具有的突破地域限制、方便快捷、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为公众参与司法拍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扩大竞买人范围,大大提高拍卖的参与率,竞买者越多、竞价就可能越高,越有利于当事人。与此同时,由于网络公开、报名者匿名身份参与竞拍,可以有效遏制传统拍卖常见的串标、主持拍卖人员随意设定等现象,保证公众合理参与,又不失公平。
三、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
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近年来成为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重灾区”之一,部分地区存在低估贱卖、暗箱操作等情况。全国法院近百分之七十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而其中约百分之七十又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而此次网络拍卖过程在法院上传相关信息后,在淘宝平台上便处于完全公开状态,任何公众点击网页浏览,拍卖号由服务器随机分配,拍卖时的竞价完全由机器操作,排除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防止法院与预定买受人相互串通,保证了司法透明、公开、廉洁。
四、网络拍卖有助于树立法院为民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由于我国法院长期委托商业拍卖机构进行司法拍卖,在公众中形成了法院无强制拍卖权的负面印象。而法院通过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直接实施拍卖,既可彰显法院在保护债权人民事权利方面不妥协的立场,又强化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