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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四个意识“,争做一名合格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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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超  发布时间:2016-06-28 18:19:45 打印 字号: | |

全国上下掀起了“两学一做”活动,法院系统开展了“做合格法官“大讨论,要成为一名合格法官,需要在政治立场、职业操守、业务能力等方面不断锤炼,通过这次活动,深化了我对成为一名合格法官的理解。参加工作十几载,我不敢妄谈如何做一名优秀法官,宋鱼水、邹碧华等优秀法官非我能及,但为了不愧对党和国家赋予我的神圣使命,只能就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浅谈四个方面的认识,欢迎批评指正。

第一,树立忠诚坚定的理想意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党的事业至上,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发表和散布有违背党和国家基本政策以及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言论。将公平正义内化于心,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坚守公平正义,用心守好最后一道防线。

第二,树立公正司法意识和效率意识。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效率意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职责,不拖延,不贻误工作,不浪费司法资源。

第三,树立保密意识和廉洁意识。在遵守纪律方面,严格保守审判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不随意发表有损生效裁判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言论。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为当事人介绍代理人、辩护人以及中介机构,不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案源和给予其他不当协助。

第四,树立学习意识。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法官除了坐堂办案以外,还应当努力学习各类网络操作知识,提高电子办案系统运用能力。关注社会意识形态动向,关注司法改革方向,谋而后动。学习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认真探析法律适用标准和范围,提高自身司法能力,为办好每一个案件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

笔者以为,上述四个方面是做一个合格法官的起码要求。说到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并非易事,需要我们从生活、工作的点滴做起,谨小慎微,兢兢业业做好每一件事,办好每一个案子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