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富源县人民法院营上中心法庭主持调解,一对分隔6年多的夫妻同意和好,继续婚姻关系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2016年3月25日,原告陈某心事重重地走进营上中心法庭,告诉立案人员她要起诉离婚。经过了解,陈某的丈夫于2010年因盗窃罪被判入狱,丈夫入狱期间陈某独自照顾年幼的两个孩子和年迈的父母,夫妻感情没有受到大的影响,丈夫在狱中也积极改造,争取减刑和假释的机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狱中的丈夫心理上产生了自卑感,逐渐减少了对妻子的问候和联系,夫妻二人交流减少,渐渐地,陈某觉得丈夫不再关心家人,在生活和精神的压力下有了离婚的想法。陈某曾于2015年底到营上法庭提起过离婚诉讼,后因考虑到孩子和她与丈夫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主动撤回了诉讼,此次再提离婚诉讼,陈某想必是下定决心了。
2016年5月27日,营上法庭四位法官驱车二百三十多公里和原告陈某一起来到了其丈夫服刑的监狱。在准备开庭之前,主审的高法官给了双方一段自行协商的时间,看到夫妻俩并没有争吵,平心静气地说着话,虽然心情沉重但看得出来他们见到对方的时候流露出了些许欣喜,在一旁观察的法官明白,这对夫妻的感情没有破裂到一定要离婚的程度,可能双方之间存在了一些误解,于是高法官和同行的审判员决定在庭前给双方做调解和好工作。在调解过程中高法官了解了双方对婚姻的态度,耐心细致地跟他们谈婚姻的不易以及完整的家庭对孩子的影响等,同时也获悉在狱中的丈夫因表现积极良好,即将于今年10月份假释出狱,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和积极劝解下双方终于解开心结,言归于好,陈某不再坚持离婚而是决定等待丈夫出狱。
法官手记:
在办案过程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这不仅要求法官有公正判案的决心,还要有细致调解的耐心。在本案中原告陈某在丈夫入狱后并没有对丈夫抛弃不管另寻新欢,而是在丈夫服刑期间辛劳照顾两个孩子和年迈的老人,他们是因为相隔时间太久,沟通交流方面的问题才使得陈某起诉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只要细心观察、耐心调解,就能挽回一对幸福的夫妻和一个和睦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