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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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5
富源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在完成前期筹划、成立、运行机制建设等工作后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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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5
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以双方当事人和好结案,为诉调中心开了个好头。
一、及时研究部署搭建平台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自2015年以来,富源法院年收案均在3300件以上高位运行。为有效缓解办案压力,富源法院党组及时研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诉调对接工作。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法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分解安排,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兼任中心主任,中心配备专职副主任一名,四级高级法官一名,书记员一名,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促进工作衔接。
二、多方协调,创建特邀调解名册
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富源法院积极与相关行政调解组织及部分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成功创建了《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其中调解组织8个,涵盖安全生产、住房和城乡建设、道路交通、农村土地承包、医疗损害、环保、消费者权益、征地拆迁等领域;特邀调解员48名,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纠纷调处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职业。
三、结合实际制定诉调对接规程
结紧密围绕上级法院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诉调对接工作的部署,切实与富源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制定适合于自身工作实际,具体规范和可操作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先由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法院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排查预判,将具备调解因素,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先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收案后,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与当事人及时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能够直接调解的,直接开展工作;认为需要一定的调解组织、特定行业调解人员参与的,可以与调解名册组织和人员联系,邀请参与调解工作。其在册的组织和特定调解员,接到邀请务必及时协调,在调解规程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