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执行难,难于执结毕”。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改革,富源法院各类案子快速递增,执行案件的压力逐步加大,案多人少的情况无法缓解。很多执行干警年均至少300件以上的执行案件,就算刨除法定休息日,也超出了日结一案的工作量。而且案件难易程度不同,其中不乏“执行难”、“执行不能”的案件,每个案件涉及的范围不一,当事人需求不同,常常需要跨省千里执行,面对如此海案,就算我们的执行干警有“三头六臂”,也“分身乏术”。为切实提高执行率,缓解困难局面,富源法院“六举措”攻坚“执行难”顽疾。
1认真盘清一本旧帐
针对2015年以前未完全执结的2503件执行积案进行一次大清理,盘清家底、算清旧账,并进行案件分类定级。
2集中开展一次行动
整合全院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参与,对恶意逃避、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联合信用惩戒、限制出入境、司法拘留、“拒执罪”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对妨碍执行的钉子案、骨头案,集中执行力量,加大处罚力度。
3有效加强一个应用
全面提高执行远程指挥系统的应用效率,加强与上级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的对接,争取与银行、车管、房管、国土和工商等部门系统互联互通,能及时高效的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有效应用新闻媒体和广场电子屏幕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3期以上,充分应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将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按规定录入该系统,使其在坐飞机、住酒店等高消费行为和银行贷款等商务活动寸步难行、无处遁形,倒逼执行义务的履行。
4严格落实一套制度
严格落实好最高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的相关规定》,从案件审查、立案、登记、执行、结案、归档等每个环节都必须规范运行,坚决解决执行混乱的问题;严格落实好执行工作“周汇报、月分析、季研判、年总结”的“四个一”运行制度。
5全面锻造一支队伍
按照执行队伍在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群众中“信得过”的要求,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以“两学一做”和“做合格法官”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并签订廉洁执行承诺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五个严禁等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规定,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行为的发生。
6全力营造一个环境
全面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执行难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充分应用电视、广场视频、手机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