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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法院积极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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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宗明  发布时间:2016-04-19 16:17:35 打印 字号: | |

2016年4月19日上午10时,为深入学习宣传时代楷模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全国四级法院举行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富源县人民法院及时组织全体院领导和干警观看此次报告会

黄志丽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一名普通的民事审判庭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多年,审结的民事案件5000多例上诉率不到3%,息诉率达99%,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她心系百姓、爱岗敬业,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倾心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被先后授予“时代楷模”、“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等荣誉称号。她是近年来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又一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她长年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为广大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报告会上6名报告团成员有黄志丽本人、法院领导、助理审判员,有社区主任,有报社记者,还有普通的社区居民。随着报告团成员的逐个发言,渐渐地让我们看清了黄志丽同志平凡而伟大的事业轨迹,我们每一位参会的干警均为黄志丽的先进事迹所震撼和触动

院把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结合起来,向黄志丽等优秀法官学习,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深化提升自身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胸怀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职、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