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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化春风,“万木”解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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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梅仙  发布时间:2016-04-15 09:09:30 打印 字号: | |

2016年4月13日,我院成功执结一标的为326万元的执行案件。

 

人间四月,山林滴翠、鲜花竞放,满目春色,生机盎然。是日晨曦,我院执行局十余名执行法官就出发去营上镇执行耿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某木业有限公司履行给付义务的案件,执行标的为326万元。

被申请人某木业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耿某某借款使用,后无力偿还,下欠耿某某本息326万元。该案经富源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能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遂申请富源法院强制执行。富源法院受理此案后于次日对被申请人工厂内的木材进行了查封。经执行员多次沟通,反复做工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人愿意用其价值322.9万元的木材抵清所欠申请人的款项326万元,并约定在4月13号进行清点、搬运,转移木材所有权。因在财产保全时,多名自称是债权人的人阻止法院查封木板,为了防止类似突发情况,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就迅速观看四周,把人员分在两个路口,现场指挥清点搬运。

当天的太阳似乎也格外“热情”,眼睛一眨也不眨,执行法官额头的汗珠似断线的珠子一滴一滴消融在厚厚的木屑里,搬运车辆驶过,扬起的阵阵灰尘扑到脸上,但为了保障执行现场的秩序,执行法官们毅然严守岗位、克己奉公。在奋战了十个小时后,该案件成功执结。双方履行完执行手续后,申请人面含微笑,被申请人一脸释然,执行法官也舒展了眉头……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