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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助力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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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宗明  发布时间:2016-02-05 22:44:24 打印 字号: | |
 

2016231015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因故意伤害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王某某进行了提讯。这是富源县人民法院建立全国四级网络、科级法庭、远程视频会议室、远程视频提讯室以来,首次利用科级手段开展的远程庭审活动。

本案自提讯前三天,富源县人民法院网络管理人员就开始准备了调试、连接、测试等工作,以确保富源法院远程提讯“首秀”画面与声音的同步传输,音质流畅,画面清晰。当天上午十时一刻,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五庭的法官出现在了视频当中,而被告人王某某也早已在富源法院法警的看押下,坐在了远程视频提讯终端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五庭的法官对本案有关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仔细倾听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书记员同步记录。随着省高院法官与被告人之间实时的一问一答,此次提讯仅用了30分钟,整个过程,安全保障到位,过程井然有序,视、音频信息传输流畅,完全实现了无障碍沟通。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异地的被告人进行双方可视化的面对面讯问,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

2015年,富源法院党组对全院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出了全新的12252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文化引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层基础工作,司法改革工作,努力向“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基层法院目标迈进。详细而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明确的奋斗目标,为全院干警指明了方向。今年来,富源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不断提升装备水平,推动信息化建设,远程提讯系统的建成正是这一目标的体现。将远程提讯系统建在看守所,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降低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押解安全,还助力了阳光司法。

 
科普: 
 
富源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提讯,是依托于网络技术,通过电信10M光纤专网,连接富源法院与看守所,并与省、市院实现互联互通,实现法官和被告人在不同地点完成双方可视的网络提讯。远程视频提讯实施的过程,是由办案法官及记录人员在刑事审判区的法庭内进行讯问和记录,并由远程法院的法警提押被告人在看守所视频提讯室候审。 视频提讯中,法官通过视频对相关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记录人员在法庭同步记录。提讯完毕后,法庭记录人员立刻将讯问笔录通过远程网络(传真或内网Cocall)传输到看守所交给被告人核对笔录、签名捺印确认,随后再将讯问笔录邮寄至主审法官。  与传统的法官到看守所提审相比,远程视频提讯保证了法官面对面提讯被告人进行案情核实;节省了押解被告人的警力和时间,缩短审判周期率;减少了被告人在押期间离开看守所的机会,降低被告人出现意外事件的几率,也解决了因被告人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庭审等常见问题。此外,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能够自动对提讯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促进了阳光司法。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