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对于古木村的村民来说是一个零距离接触庭审的日子。而对于大多数古木村的普通村民来说,也许一辈子不会接触法院庭审。
富源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到来,为全村600多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就在富村镇古木村委会古木村,审理一起胡某诉被告卢某甲、卢某乙林木产权纠纷案。考虑到被告一方当事人年逾七十,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富源县人民法院环保庭选择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该村开庭。为展示一个完整的庭审过程,法官们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进行了庭审。
据了解,两被告卢某甲与卢某乙之间属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后卢某乙的母亲又去世,去世后,原告的母亲吴某带着已生育的子女原告胡某和其姐姐又于1966年左右与两被告的父亲组合成家庭。即形成了继父母、继子女、继兄弟姐妹的关系。
2004年、2013年继母吴某,父亲卢某相继去世后,几兄妹之间的关系逐渐疏远。还因其父亲生前购买的一片树林发生了纠纷,并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树林的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该案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一方面是方便群众诉求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送法进村的鲜活载体。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开到村、开到户,不仅近距离地化解了群众的矛盾纠纷,更为重要的是将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意识根植于群众的心中。让人民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推动实现伟大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