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富源法院喜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分享到:
作者:刘宗明  发布时间:2015-12-25 09:10:19 打印 字号: | |

年终岁尾,又到了收获的季节。富源县人民法院也传来喜讯: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圆满成功。获此殊荣既是我院全体干警团结进取、齐心协力的结果,又标志着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县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当中,努力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做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开创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双赢的良好局面,塑造了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法院新形象,为维护公平正义、建设平安富源、构建和谐富源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院及时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常务副院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其它院领导为成员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庭室、每个法官,形成了领导挂帅、庭室负责、全员参与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格局;并通过悬挂标语、提示语、发出倡议书等形式,在全院加大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文明有你、创建有我”的浓厚创建氛围。

 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按照“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的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督促自学、组织参加上级法院的各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组织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让全院上下形成集体意识,激发全院干警崇尚文明、争做文明、发扬文明的热情活力。

 立足本职工作,着眼法治未来,自觉服从全县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社区帮教和矫正工作。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渠道、多方式加大调解力度,确保“结案事了人和”。行政审判工作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坚持以化解执行难、促进判决裁定的执行、维护法律尊严为重点,全力加强执行案件清积兑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作为审判机关,应当发挥好司法的服务作用。认真落实诉讼便民措施,实行信访立案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大力倡导文明服务,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温馨的司法服务。积极推行院领导定期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法庭等做法,方便群众诉讼。认真执行司法求助的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让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羸官司。

 

文明创建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我院积极加大对文明创建的投入,不断改善审判综合大楼周边环境,院机关实现了院内花草树木常青,车辆摆放有序,地面整洁干净,为干警创造了宽松、舒适、优秀的办公环境。

省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今后我院将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公正执法为主线,以热情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