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和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富源法院墨红中心法庭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群众用法是实践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广大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墨红中心法庭在活动中把农民群众确立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墨红法庭联合墨红司法所、墨红镇综治办,深入到墨红镇玉麦村委会土桥村的农贸集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对宪法的宣传以及与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水库移民法规政策、民间借贷、相邻纠纷、反邪教警示教育等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广大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情空前高涨,宣传场地人头攒动,向群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范围大,达到了预期效果。法制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浓厚了宣传教育氛围,增强了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