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们送钱来了,麻烦你们把名单删除一下。”三个当事人拿着案款对法官说,之后又陆续来了三名被执行人,也是来缴纳执行案款。这是10月23日上午发生在富源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一幕,“隐身”许久的老赖为何主动现身法院兑现案款?这一切还得归功于头一天(10月22日)富源法院在“官方微博、微信、网站”三平台以及县电视台、县城广场大屏幕等集中公布曝光了96个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10月29日中午,富源法院官方微信上的该条信息阅读量已达3万余次,转发200余次,点赞200余个,官微新增关注者140余人。“感觉整个朋友圈都被刷屏了,同事们纷纷转发,甚至一些法院外的朋友都转发扩散!”一位法官如是说到。此次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社会影响较大、反响强烈、收效良好,及时震慑了一批“隐藏老赖”,为富源法院“执行难”问题缓解了一定压力。
近年来受地方经济大幅下滑影响,富源法院“执行难”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执行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如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甚至暴力对抗,又或规避执行,导致人难找、财产难查难处置等问题。针对这些现象,富源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来提高执行率,及时向申请人告知生效法律文书仅仅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法律上进行了明判,但并不保证胜诉权益一定能够实现;让当事人知道权益实现除了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外,被执行人还必须有履行能力,让当事人正确认识执行工作主要是靠法院,但也不能把案件交到法院就什么不管,绝大多数案件是权利人自己最了解情况,有义务配合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状况。尤其是2015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后,为打击“老赖”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基础。
此次名单公布将会成为富源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化动作,在此笔者呼吁被公布的“失信人”尽快到富源法院履行给付义务,把失去的信用“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