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文明创建水平,增强司法服务职能,提升法院系统形象,促进和谐司法建设,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总体要求落到实处,在去年成功申报县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根据富源县文明办《关于创建评选2013年市级文明单位的通知》(富文办[201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创建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活动,并制定本创建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和谐富源”建设契机,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创新优质司法服务,全力推进和谐司法建设,使全县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按照富源县文明办《关于创建评选2013年市级文明单位的通知》(富文办[2013]2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我院掀起“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司法、争创一流法院队伍”的文明创建高潮,按照“抓宣传强基础,重关爱创特色”的思路,紧紧围绕法院工作机制抓落实,强化“为人民司法、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司法服务理念,树立 “以人为本、高效廉洁”的部门形象,营造“创建文明单位、建设和谐法院”的浓厚氛围,形成“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崭新面貌,用一年时间把我院建设成为市级文明单位。
三、工作重点
1.提升班子整体水平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抓手,继续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认知水平和工作水平。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普通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强化民主决策。坚持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民主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到位不越位,维护班子权威和班子形象。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相互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搞好民主监督。
三是强化勤政廉政。改进工作作风,把握司法务主动性,体现司法真情性,坚持司法的规范性,做到司法的连续性,强化司法的效率性。加强廉政建设,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廉洁从政,踏实做人,勤奋工作。
四是强化团结协作。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相互支持、配合、关心、帮助,求大同、存小异,努力成为政治上志同道合的同志,思想上肝胆相照的知己,工作上密切配合的同事,生活上互相关心的挚友,促进和谐法院建设。
2.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司法亮点创建。近年来我院在司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为群众广泛认可的司法工作亮点一一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人民陪审工作等。在未来几年里,我院将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进一步丰富内涵,提升核心价值,全力打造精品意识。以文明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全县人民陪审员工作建设步伐,根据司法为民工作目标,配置司法宣传设备,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打造法院文化之家等宣传品牌,进一步改善司法服务环境和司法服务条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和谐司法”在群众中的知名度,建立完善运行机制,以满足不同家庭、特殊人群的司法需求,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司法服务体系。继续普及全过程、多层次、宽领域的司法知情权,引导人民群众打好官司,让广大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规范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提高巡回审判率。充分发挥司法进校园的教育引导作用,加强与有关学校的合作,针对不同年龄的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
二是开展“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推进为民司法为载体,努力探索司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结合的发展新路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新动力,按照“抓宣传强基础、重关爱创特色”的思路,紧紧围绕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制定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和月学习安排,通过锻炼,使法院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以“制度管人”为抓手,围绕创建廉洁高效庭室,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零距离”司法服务,健全自查自纠和行政责任问责办法,加强庭室执行力建设。以“能力强院”为抓手,围绕提高专业知识技能,开展审判岗位大练兵活动,引导大家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进一步加快和推进岗位专业化、熟练化进程。以“从严治院”为抓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人文环境,实现管理升级,使全体人员素质上有新提高、作风上有新转变、纪律上有新加强、形象上有新提升。
三是强化优美机关创建。以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优美机关创建活动,创新服务理念。通过岗位技能练兵、窗口优质服务评先评优等各种活动,牢固树立“工作岗位就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就是服务人员”的理念,创新服务机制。实施首问责任制,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范围的服务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效率。
3.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标准化建设。以司法管理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实施法院庭室标准化建设。我院将把各庭室建设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用定量、统一、规范的标准确定下来。
二是发挥监督的导向性。进一步修订完善法院工作考核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突出激励机制,引导工作人员自觉优化司法,压缩审限,强化效率。切实做好树典型、学先进工作,努力营造比业务、比服务,讲学习、讲奉献的良好竞争环境。
三是强化考核考评。继续坚持实行月总结、年考评制度,评选先进个人、优秀示范岗和示范窗口,激励工作人员主动提升服务质量。评先评优进一步向窗口、基层法庭倾斜,激励工作人员立足窗口,做好行政服务工作。
四、相关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院成立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汪丽担任,副院长高朴稳任副组长,院领导杨德昆、金福全、许标、张翔及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金福全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刘光金、吕勇纲两位同志负责具体业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计划部署、活动组织、监督检查,定期研究,各庭室通力合作,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积极协作,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时间紧、事项多、任务重,各分管领导、各庭室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努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争创活动有序推进。
3.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办公室要组织开展跟踪督查督办活动,深入了解掌握争创活动进展情况,每月形成书面材料报院党组,对创建活动推进不力的限期改正、完不成任务的追究责任,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